在听取党小组和党员、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审查,拟将张鑫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7日。
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,反映发展对象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 
  
   序号  | 
   姓  名  | 
   性别  | 
   民族  | 
   出生时间  | 
   学 历  | 
   学  号  | 
   入党时间  | 
  
  
   1  | 
   张鑫  | 
   男  | 
   汉族  | 
   20000821  | 
   大学  | 
   2022912090  | 
   20220327  | 
  
 
 
 
如无意见,将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,履行转正手续。
联系电话:0431-85166390
联系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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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会
2022年4月3日